守護食安! 外燴服務更安全親民 健康醫療網 健康養生新聞資訊網路媒體 一、製備過程中所使用設備及器具,其操作及維護,應避免污染食品;必要時,應以顏色區分不同用途之設備及器具。 前項持有烹調技術士證者,應加入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之餐飲相關公會或工會,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其認可之公會或工會發給廚師證書。 外燴 風險評估應用於餐飲場所衛生管理之探討。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基隆。 吳菊、陳貴凰(2002)。 餐飲業烹調從業人員持有烹調技術證及烘焙業持有烘焙食品技術士證之比率,應符合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之規定。 本研究旨在探討外燴流程規劃、食品防禦及食品安全之管理,藉由外燴流程規劃及食品安全的作業瞭解食品防禦策略。 採用質性的研究方法,設計與外燴流程規劃、食品防禦及食品安全相關的訪談大綱,進行半結構之深度訪談,研究對象採效標取樣,訪談產、官、學、軍四方面專業人士共計8位,並且輔以所收集之相關資料。 我國食品安全危機管理問題之研究。 未出版之碩士論文,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公共政策碩士在職專班,台北。 食品中毒案件危機管理模式之建立。 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會訊,7(2),4-11。 台北: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 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標準(ISO 22000:2005)心得報告。 品質月刊,42(4),78-83。 李志恆,游雯靜(2006b)。 〔記者謝佳君/台北報導〕台北市衛生局今天預告觀光旅館(含國際觀光旅館及一般觀光旅館)及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在台北市辦理200人以上的外燴餐飲時,應於3天前向衛生局報備,內容包括委辦者、承辦者、辦理地點、參加人數及菜單。 這項預告將進行14天預告評論期,徵求各界意見。 伙食包作業者應符合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其於包作伙食前,應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所)報請備查,其備查內容應包括委包者、承包者、包作場所及供應人數。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每年年初會統一公布食安自治條例新政策,針對公司行號在歲末年終常委託外燴業者辦理尾牙、春酒活動。 公告「西式自助式外燴業者,於本市辦理200人以上外燴餐飲時,應於辦理活動3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