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三)餐飲相關公(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督導,如有違反事宜,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得終止認可。 第二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11。 違者第1次會先勸導,開立勸導單,再犯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研究結果顯示外燴流程規劃包含6個基本項目:前期溝通、試菜及簽約、菜單設計、設備確認及場地規劃、團隊溝通與協調、追蹤記錄與成本結算。 食品防禦有2個項目:人為蓄意及外界異物入侵。 餐飲業之人力資源管理-如何降低餐飲業服務員流動率之探討。 第四屆餐飲管理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外燴 ,台中市。 外燴餐飲服務品質與顧客滿意度之關係—以中部地區外燴客戶為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世傑局長說明,「外燴」就是俗稱的「辦桌」,是指總鋪師將廚房器具、食材、人員搬到客戶的指定地點,多半在戶外搭起棚架或地方活動中心現場擺設筵席、烹調餐點、裝盤上桌給宴客享用。 因為外燴活動的操作環境與食材保鮮處理,不像室內環境完善,希望業者落實3日前報備,讓衛生局能夠在活動當日事前稽查,現場輔導業者製備過程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食材的冷藏、熱存溫度等均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以達到「預防性稽查」的目的,降低事後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發生的機率。 本次查獲海霸王餐廳106年1月6日及1月18日連續2次未於活動3日前報備,已違反臺北市食安條例第14條,臺北市衛生局已依同條例第19條規定處以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今年1月13日施行,依規定,經衛生局公告的外燴業者,在台北市辦理200人以上外燴餐飲時,應於辦理活動3日前,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台北市衛生局報備。 即日起承攬200份以上Buffet的業者,事前均須提供菜單、供應量、人力配置等資料報備,違者第一次開單勸導,再犯則處10萬元以下罰緩,期盼透過向上溯源,降低食品中毒發生率。 正式施行後,如未確實報備,第1次先行勸導再次違反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也會透過廚師系統掌握業態,並對餐飲公會會員充分宣導。 三、印刷作業,應避免油墨移轉或附著於食品接觸面。 油墨有浸入、溶出等接觸食品之虞,應使用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准用之著色劑。 五、有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之虞之物品或包裝材料,應有防止交叉污染之措施;其未能防止交叉污染者,不得與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一起運輸。 前項公會或工會辦理廚師證書發證事宜,應接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督導;不遵從督導或違反委託相關約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終止其委託。